12.04.2011

我與布丁--偶爾還有薯條


那天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到自己久沒做布丁了,心血來潮就來弄一下。進了廚房也就順便弄了晚餐,不過布丁這東西做好到要好吃之前還要冰過,所以我也還沒吃......。

材料先準備好: 蛋四個、鮮奶、鮮奶油、香草粉。蛋盡量用新鮮沒有冰過很久的,比較不會有腥味;鮮奶油我建議用植物性的,比較便宜,如果用不完拿來做蛋糕也比較方便;我這次用的是香草粉,如果各位手上有新鮮的香草莢這種高級品可加當然是好,不過家貧不能常得我就去買了香草粉用用。

布丁液的部分: 四個蛋打勻備用。一馬克杯的牛奶加糖跟香草粉,加熱到洗澡水的溫度,把糖都融化掉,再加入半馬克杯的牛奶、以及半馬克杯的鮮奶油。混合均勻之後,用細網子濾過一次,把打蛋產生的氣泡,或是牛奶加熱過程中的凝固濾掉。這樣的份量我這次作了六個布丁,還另外有剩下大概兩個的份,就倒到大碗裡面去,可以大家用湯匙一起挖來吃。

我這次去NITORI(敦南IKEA樓上)買了布丁的焗烤模子,六個199還附很可愛的小竹籃。焗烤缽洗乾淨擦乾(重要!)之後放在旁邊,來煮焦糖。焦糖就是白砂糖加上一點點水,放到瓦斯爐上小火加熱,一定要不停不停地攪拌,糖會先全部融化,然後糖水越來越稠變得很會冒泡,繼續攪拌會開始冒煙,然後就會看到糖漿從透明變成焦糖色,這中間很快很快一定要抓準時間,但其實焦糖與其說是怕它焦掉,不如說是怕它沒有焦掉。到一點點進烤缽裡面。

把布丁液裝進烤缽裡,電鍋放水大概一公分,等水滾之後烤缽放進電鍋中,電鍋蓋子不能全蓋,留半個手指頭的空隙,不然布丁蒸起來會一個一個洞的。蒸15-20分鐘,用筷子戳戳看,不會沾黏蛋一上來就是可以了(照片的布丁上會有一小個突起就是因為我用筷子戳 XD)。蒸好的布丁很燙,用乾抹布拿出來之後放涼,我自己是讓烤缽半浸在水裡散熱。放涼之後拿去冰,冰好就可以吃哩。

然後順便做個晚餐,在IKEA買了法蘭克福香腸,一包10根100塊,比外面超市賣的便宜不少。做了凱薩沙拉、煎了香腸然後配麵包,再炸一份薯條(胖死)。

一顆馬鈴薯,切成條狀,麵粉跟番薯粉一半一半,讓馬鈴薯條均勻地沾上粉,最小火分批丟下去炸,慢慢丟著不用管偶爾去攪動一下就好,等到薯條半浮起來、可以感覺到馬鈴薯變得比較輕的時候可以先撈起來;這個階段最重要的是油量要夠,如果沒有辦法讓馬鈴薯在裡面自由翻滾的話,很容易黏成一坨然後馬鈴薯炸裂。把油大火加熱,剛才稍微放涼的薯條回鍋逼油,炸到上色然後就可以起鍋哩,灑上一點鹽巴,如果吃起來像是蘋果派裡面的蘋果的口感,那就是炸的時間不夠。時間掌握好我覺得會比mos的薯條好吃,因為摩斯的有時候馬鈴薯中間不夠鬆軟,但自己炸的只要第一階段炸的時間夠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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