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13

買下兩門巨砲只要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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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講了一堆意見,其實我也沒想過有一天我會成為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在政策討論上我向來不喜歡人權或者權利式的討論,比方說「締結婚姻是人類的基本權利」,所以就指稱不讓少數性取向的族群依他們的意思與他人結婚是一種歧視,因為什麼是基本的權利,除了寫在人權兩公約裡面那些可以算是人類普同的意見之外,幾乎沒有定論,在法國寬頻上網是基本權利,在美國持槍自衛是基本權利,在台灣,要喊這些東西是人民應得的,不給就是欺凌壓榨——缺乏說服力而也難以獲得聽眾。

在討論政策的時候,我很喜歡說「一個人人都會受惠、沒人有意見的政策,根本就不會存在在檯面上,因為這麼爽的東西一定馬上就通過了,哪還等到這時候。」但是同性戀婚姻法案,卻很接近這種情況。想結婚的人會因此受惠,而不想結婚的人當然也不受影響,會感到不悅的也就是那些保守派或宗教人士,一想到他們兩個大男人居然在那邊滾床單就會恨得牙癢癢的。這樣聽起來好像不是人人都開心,但何時政策的制定還要考慮到少數人純粹只是心情不好而已了?如果還要考慮這些純憤怒而無受到權利侵害的人士,人們結了婚不能離婚、豬肉牛肉好像也都不太能吃、連女人能不能開車上街都要考慮一下極少數穆斯林的看法了。

當然,這樣的說法稍嫌武斷,心情就構築了人們的生活品質啊,一想到有人會因為王建民跟郭泓志玩親親(sorry)就快要吐血三升而亡,我再怎麼troll心裡也是會覺得不好過。但最難搞的就是,如果Hebe跟Ella不能結婚感到很痛苦(這次只要sorry一半?),而王建煊看到她們結婚的話也會很痛苦,兩者的痛苦總有一個是要發生的,這該怎麼是好呢?難道我會說正妹是對的就讓她們結婚嗎當然不會啦

所以作為一名經濟學家(自稱),我自然要用稍微有學問一點的角度,嘗試來解決這群憤怒的葡萄們的心情、在政策討論中如何納入的問題。首先,開放任何想要結婚的人都可以去結婚,然後成立一個結婚證書的拍賣平台,以及一個讓群眾集資的平台。這兩者在實際上都是可行的,前者不講、後者類似PayPal募款或是群眾募資的機制也早已行之多年。

假設馬英九跟蔡英文去結婚了,一想到小英跟小英在檯面上脣槍舌戰,回到家兩個人也在脣槍舌戰,不要說是藍綠基本教義派的民眾,連我都快崩潰了。這時就出現了困境,你不讓英英結婚他們很哭哭,但他們結了婚我也不舒服。此時,看英英戀不開心的民眾就可以上募資平台,我可能願意花15塊阻止他們兩個在一起而不是把薯條的盒子加大,有三萬個人比我還要崩崩的話,這個平台輕易的就可以募到上百萬的資金阻止英英婚,這時候就輪到英英考慮了「欸如果我們別結婚了可以賺兩百萬你說好不好?」而這正是一個完美的度量,測量如果不讓他們結婚到底是有多痛苦的方法。

如果他們的愛就像核四的圍阻牆一樣堅忍不拔,那麼一定有很高的價值,不讓他們結婚想必造成了這世界少了許多快樂,他們絕對不會因為兩百萬就把結婚證書賣掉還簽下毒誓「絕不再婚否則變同性戀」,而既然群眾募不到願意讓他們放棄的價值,自然他們的憤怒也比不上英英的愛愛能量,自然該閉嘴的就是他們。相反的,如果50塊就可以讓英九放棄英文,為了我的怒氣不給他們結婚也只是剛好而已。

有了兩個交易平台,不要說是看同性戀婚姻不爽了,就連你覺得隔壁鄰居兩個人長太醜以後生下來小孩簡直是拉低台灣容姿水準的憤怒也有機會得到抒發,教會想買幾張同性戀結婚證書就買幾張,買盡了證書活在一個沒有同性戀結婚的島嶼上,每天都能睡個好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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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年甫過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Ronald Coase所提出定理的一則運用,他提到只要將財產權確定並無交易成本,污染問題就能得到解決。在這裡財產權就是結婚的權利,污染就是英英喇雞我崩崩,交易成本則由募資平台壓低幾乎為零。我不確定Coase在同性戀婚姻上的看法如何,但我想如果能在混沌的價值討論裡面讓真正的寶貴事物能夠保留下來,他也一定會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