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012

零下18度的足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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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的後段,我們途經德國南部,在慕尼黑停留了兩晚。因為正好是假日,我心想或許有機會能看看只有在假日踢的德國足球,而且慕尼黑所屬的拜仁慕尼黑隊又是德國數一數二的強隊,在歐洲戰場上也是大有斬獲,值得一看。但還在台灣的時候,發現網路上能買的票早已經賣光光,心裡想著或許到了慕尼黑,會有類似二手票亭的地方能夠取得足球票。

一到Hostel,辦好check in之後我就先問了英文頗為流利的櫃檯小姐,她一聽到拜仁慕尼黑,就露出很無奈的臉說"我想應該早就賣光光了吧",她建議我可以到慕尼黑中央車站的info,那裡有慕尼黑各式表演活動的票亭,或許可以碰碰運氣。在超大的慕尼黑車站裡到處跑來跑去,好不容易發現票亭(在車站外面orz),進去之後一問,親切的德國阿桑告訴我他們不賣足球票(......)心想大概是沒什麼機會了,想著那個時間就去看看有沒有黃牛可買,就算沒買到看看球場也好,反正禮拜天,應該一堆地方都沒開吧。


當天逛完了巴伐利亞的宮殿,也去了巴伐利亞王室的御用釀酒廠享受晚餐。回到Hostel躺在床上,用iPhone上去拜仁官方授權的二手票網站viagogo看看;在台灣的時候,上頭幾乎都沒有票,但是就在要比賽的前一天,我發現上頭滿滿是等著要賣出去的票,雖然viagogo的手續費蠻貴的,我買了原價30歐的票兩張,加了手續費之後好像是94歐吧。但總之都來了,有機會我也就衝了卡刷下去,等著明天朝聖一下。

坐慕尼黑的地鐵到Frottmaning站,這個站很明顯,因為在地鐵站內的地鐵圖上,旁邊就畫了顆小足球XD 整台地鐵上滿滿是拜仁的球迷,沒有穿上球衣也有配個旗子,再不然也會在身上的某個地方點綴著拜仁的代表色--紅色。出了地鐵站,幾乎所有人都往同一個地方前進,沿著規畫好的步道走個一公里多,就會到達以造型奇特聞名的拜仁主場--安聯球場(Allianz Arena)。當天沒有下雪,不過剛好三十年來的最強寒流來襲,那天我記得是-14度還是-18度,可以看的到除了觀眾走過的這些地方,幾乎都是15公分以上的積雪。邊走邊聽到旁邊的德國人崩潰怎麼會這麼冷,我想兩個台灣來的亞熱帶小屁孩覺得皮皮挫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但是因為是在viagogo網站上刷了卡,要到現場才能領票。我們就在這雪地裡到處奔跑找著到底要在哪裡才能拿到票。因為他們的票亭設計在開放式的地下一樓,又分成兩側,我們左邊不行又跑到右邊才順利拿到票。

然後就在外面拍起照來,安聯球場的外觀看起來就像是個倒下的輪胎,外層是類似橡膠的材質,不用清洗就具有抗污的功能。平時是白色的,到了晚上如果是拜仁的比賽,就會開燈轉成紅色(像第一章照片那樣);而如果是同樣使用這個場地的另一隻德乙球隊使用的話,就會轉成淡藍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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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說是座無虛席,雖然當天的對手凱薩勞頓實力有一段差距,但慕尼黑的在地球迷們還是相當的捧場。我們在慕尼黑市區,到處可以看到穿著球衣的大人小孩,而專賣球隊商品的店也幾乎是三步一家。這就是主場經營的最佳範例吧。

因為球賽還有一小段時間才開始,我們想先買點東西填飽肚子。安聯球場的販賣部不以現金交易,要先去買一張儲值卡,然後在販賣部用儲值卡買東西;如果沒用完不要卡了可以退卡,但反正想說留個紀念我也就把他留下來了。

我們買了櫻桃口味的熱紅酒,在這零下的世界裡面無疑是雪中送炭啊啊啊啊而且很好喝~然後配個薯條汽水什麼一直買,不小心就在這裡噴掉了20歐 XD

當時因為拜仁的中場大將小豬受傷,對上的又不是強隊,頓時先發球員少了小豬跟荷蘭小飛俠Robben是有點可惜。但是整個主場的氣氛讓我們忘卻了這事,超嗨的播報圓帶領著開場秀,熱情的球迷呼喊、喝采,全場六七萬人融為一體為了這支球隊加油,他們也非常的爭氣,開賽沒多久,就用頭頂把戰局拉開成2:0。

下半場,宣布拜仁要換替補球員上來--沒想到是穿著螢光黃色球鞋的小飛俠Robben上來了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非常的振奮人心,然後這94歐瞬間又更值得許多了XD
(左邊三個排成一線的紅色球員中間那個,就是Robben)

我們旁邊坐了一對夫妻帶了三個孩子,還有爸爸的朋友。看的出來那家人是拜仁的球迷,而爸爸的朋友是凱薩勞頓的支持者。因為球賽一開始就由拜仁先馳得點,朋友先生整場比賽都愁眉苦臉又鬼叫鬼叫,再加上不懂事的孩子一直嗆朋友先生,朋友先生也知道跟小孩鬥嘴顯然不是什麼聰明事,只能有氣無力的回嘴個幾句。終場比賽4:0由拜仁大勝,無意間,就拍到了興奮的孩子跟垂頭喪氣的朋友先生 XD
(爸爸帶著孩子揮起拜仁的隊旗)
(QAQ怎麼又輸了..............)

最後要離開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七萬人一起湧出來,每個禮拜不就都像要跨年一次一樣嗎XD 走原路回去,因為人實在是太多了,只好進行匝道管制,讓球迷一批一批的進地鐵站。等待的時候,球迷唱著隊歌,輸球的球迷跟贏球的球迷相互叫囂,雖然有著競爭心態卻又抹過滿滿的笑意,足球帶給人們的愉悅就洋溢在這-18度的傍晚,似乎,也沒那麼冷了。




5.08.2012

地瓜是大家的好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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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夠熱,下午去接Emilie的時候去吃了碗豆花。吃了幾個芋圓就又更想吃了(什麼道理),回家的路上就買了幾條地瓜,準備回家自己來作一下。
地瓜削皮、切片煮熟,用筷子可以輕易戳穿就OK了(以下所有的地瓜都可用芋頭代替,步驟一樣,只是芋頭比較難捏成團);有電鍋的人可以用蒸的也是可以。然後加上兩大湯匙的糖,我中間的部分加的是白砂糖,在找白砂糖的時候發現我家廚房有一小包烘培/裝飾用的糖粉,手賤就加在後面了XD
找一隻叉子來,把糖跟地瓜完全壓碎混成泥。一邊拌可以調整甜度順便一邊偷吃啦。然後加入太白粉跟地瓜粉,我這次幾乎都是地瓜粉,有人說可以用多一點太白粉的黏稠度會比較夠,加多少就看情況,要從上面地瓜泥的狀態變成有點像麵團的狀態才是正確的。我把地瓜泥跟粉都放在工作檯上,拿了兩支炒菜用的塑膠鏟來拌,畢竟地瓜是剛起鍋的東西,你應該不會想要一開始就徒手跟它作戰的......。
初步弄好的地瓜團應該要像這張照片的下半部那樣。然後取出一塊地瓜團壓扁,丟進去滾水稍微煮一下,一兩分鐘即可,會長的像這個小山丘的上半部一樣,稍微有一點透明、顏色也比較深。然後把它丟回原來的地瓜團,然後整個揉起來不會散掉就可以了;這個步驟可以增加地瓜團的黏度,比較好成形。
拿大概一個拳頭大小的地瓜團,工作檯上灑一點粉,把它揉成長條狀。然後剛才拿來拌地瓜泥的塑膠鏟就可以用來把地瓜條切斷,弄成一個一個的小芋圓啦~
要吃就要煮,水裡不用加什麼東西,但是要夠大鍋。把生芋圓丟進去,注意攪拌不要讓他們黏在一起或黏鍋,接下來就會像照片一樣全都浮起來,這時候就可以了。準備一個大碗,剛煮好的芋圓放進去,然後趁熱撒上砂糖,趕快拌一拌讓糖融化,就不會黏在一起。接下來放涼就可以吃囉,要配紅豆湯綠豆湯仙草愛玉或只加個奶球其實都很不錯耶~(不想等放涼的話,其實可以煮好撈起來就丟到冷水裡啦但是之後比較容易黏)
同場加映:QQ球。一模一樣的材料,只是芋圓拿去煮、然後QQ球拿去炸而已。用中火、冷油的時候就把它拿去炸,接下來會慢慢浮起來,拿鍋鏟稍微壓一下,應該會起泡之類的,會發現本來不太圓的QQ球越變越大、越變越圓;浮起來之後把QQ球撈起來,改開成大火然後把它們放回去,炸到上色就趕快撈起來囉。啊啊吃完又餓了靠......

4.23.2012

巴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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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是兩張照片,我併在一起然後做了一下調整,中間的痕跡反而有種被夾在書頁中的感覺)

我本來真的一直很不懂巴黎哪裡好的,就跟之前講過的一樣,我接收到了不少對於歐洲城市的負面印象,再怎麼說那些東西都揮之不去。

但巴黎的確有她的魔力: 要說建築物華麗,她整個城市其實就是百年前的舊樣子;要說食物相當美味,但似乎又比不上義大利信手拈來的料理靈氣;要說交通建設進步,我想隨便一個亞洲城市要贏過她實在是易如反掌--然而她就是個平均沒有缺點的小可愛,再加上一點不知從何而來的傲嬌氣息,這城市整體而言就是個明日香啊(什麼比喻)。
(平常會人多到看不見地板的鏡廳,凡爾賽宮的主廳)

很幸運的是,我們遇到了三十年來的最強寒流,不管去哪裡,本來應該是人滿到看不見地板的地方,讓我們滾來滾去再做個後空翻也不顯得困難。凡爾賽宮,平常不只要排隊,要在裡頭拍個照可能還要抓準時機才有機會不拍到有人從你面前走過;但我們在鏡廳裡不僅悠閒的在那裡晃啊晃的,還有空閒幫一對中國夫婦拍個照。


凡爾賽宮的確堪稱歐洲第一的宮殿,不論華麗或大小來說應該都無可匹敵,我們在凡爾賽宮裡繞了大半天,又去了瑪麗安東尼的離宮、以及一個她的小農莊,幾乎一整天就耗在那裡了,當年傳說有別國的使節來到凡爾賽宮,看見了宮前的兩棟小馬廄就驚呼法國「宮殿」之宏偉,殊不知那只不過是冰山一角,似乎不是什麼誇張的說法。

在這趟旅程裡不知怎麼的我總是把拿破崙稱為「歐洲第一白目」,我想不是誇張的說法吧,可以把整個歐洲搞到全都針對他一個人,連教皇都敢惹的傢伙不說他白目還有誰值得這兩個字呢? 這是當年拿破崙登基時候的畫,在那個宗教的年代,皇帝總是由教皇加冕(戴上皇冠),其實也象徵著皇帝的權力是透過教皇的手、由神所賦予的;但這個白目界的神則是把教皇從羅馬給叫來巴黎聖母院,然後從教皇手上搶過了皇冠,就在教皇面前自己為自己加冕,然後自己再為他的皇后戴上后冠。而這張圖就是為皇后加冕時的情景,一來讓拿破崙成為畫作的中心,二來也免得讓教宗在畫上是個囧樣XD

羅浮宮,儘管在規模跟華麗程度上都遠遠不及凡爾賽宮,但作為博物館則就奢華無比, 而羅浮宮如今是世界前三大的博物館。儘管我不是什麼博物館的粉絲,不過能親眼見到那只有麥當勞托盤大小的蒙娜麗莎,那在宮裡走到腳痠虛脫也不是什麼太大的負擔。

但不管怎麼說,在巴黎我的最愛就注定是艾菲爾鐵塔了。Emilie從Google Map上信手一點,發現從某一座橋上看去的鐵塔格外別緻,而那座橋本身其實也是電影inception的場景之一。於是我們去了那裡兩次,一次是下午的塞納河畔漫步,一次則是為了拍夜景而來。

晴天、陰天、白晝、夜晚,她都有著不同的樣貌。整點時候的艾菲爾鐵塔,則是用不斷閃爍的光芒為她的美麗錦上添花。

有點掃興的是,我在巴黎的這段時間幾乎碰不上什麼晴天,下雨啊厚雲啊總是頂在我的頭上,而這天也不例外。但是我們從橋那邊走到鐵塔下,又慢慢踅開之後,突然雲朵撥開了十幾分鐘,儘管只是一瞬間,有種雨過天晴的清爽感也是相當有趣。
在這麼多的巴黎景點裡頭,不過一百多年的艾菲爾鐵塔能夠成為巴黎的標誌,雖然我找不到個理由讓自己去喜歡上一座僅僅是鋼鐵鑄成的高塔,然而不知怎麼的,變化多端的她卻成了我對巴黎景色的第一印象。這次因為實在太冷無緣上鐵塔一望巴黎夜景,下次,不僅要再從更多地方來看看明日香,更要爬到她的頭頂上,望見全歐洲最華麗的一場饗宴。

4.18.2012

猴子也能做的擔擔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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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晚上看了某家抄手店的食記,說真的很愛吃這味啊!!只是一來出去外面吃隨便一晚擔擔/麻醬麵就要五六十塊,再點個湯啊抄手啊馬上就破產了。剛好前幾天弄到了小型的調理機,就決定自己來做......當午餐。
材料很簡單: 麵、蔥、花生、小白菜。有一些作法會以麻醬當底,但是有時候會覺得那實在太厚重了,今天就只用簡單的辣椒碎跟跟花生為主要的味道。蔥一根切成蔥花,小白菜切成小段備用。

準備麵碗,放一匙辣椒碎,我買的是中國的老干媽辣椒。說起來其實不算是辣的辣椒,也不太像那種去牛肉麵店時候的辣油那樣有股芝麻的味道;不過它有自己一種獨特的香味,我想用日本最近很紅的那種有點調味的辣油也是不錯吧? 然後半匙醬油,一點點白醋。


從Emilie家弄來的小型調理機,其實是要拿來打咖啡豆的,只是我原來已經開的那包咖啡粉還沒喝完,就先拿來打個花生粉。要注意的是丟進去打的時候只能打一瞬間,要隨時注意是不是已經變成花生粉了。我第一次打的時候一直在想說會不會不夠碎之類的......結果差點變成花生醬......XD

煮麵,加小白菜燙一下,丟進麵碗裡(記得撈一匙煮麵湯進去碗裡哦不然會很黏),上面撒上花生粉跟蔥花,就是最上面照片的樣子了,拌一拌趁黏住之前快吃完它吧~

4.06.2012

美食的38度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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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佛海峽。


巴黎一周、然後倫敦一周,是我們歐洲之旅的前半段組成。其實都沒去吃到什麼餐廳,基本就是很普通的小東西而已,在巴黎,除了之前講過的Kebab,就是看到麵包店的三明治喜歡就買來當一餐,我們住的地方巷子口有間人潮相當多的麵包店,還有像是Eric Kayser、Pual之類比較有名的,缺蔬菜就在超市買一包一兩歐的生菜配個生火腿吃,缺水果的話,因為我們住的地方就位在一條市場街裏頭,回去順道帶個十來顆小橘子也是輕鬆愉快。

不是每餐每晚都吃三明治,市場有好幾攤賣的都是熟食,肉店的外頭幾乎都是超大的烤箱,裏頭串著幾十隻烤雞滴著雞油,滋潤底下的烤馬鈴薯;超大鍋的西班牙海鮮飯、涼拌的海鮮小食不一而足。有時候,超市的熟食櫃也是很有趣的選擇。當我們在Emilie他哥那邊住的時候,吃了好幾頓超市的熟食部,燉牛舌、烤火腿整塊切片、烤香料豬排都好吃到嚇死人。


在巴黎,我們吃到最好的一頓是一家專賣鴨肉料理的小店,擁擠的店面裡頂多能容下二三十來個客人,外場只有兩個服務生。因為這家店只有法文英文跟日文的菜單,說真的就算是會法文的Emilie要能夠理解各式內臟跟動物部位的法文也太過困難。我們先點了奶油萵苣配上煎鴨胗,我在台灣其實沒有吃過這個內臟部位,本以為會有腥味怪味不過當然是沒這回事,世界好吃。然後是經典款的法式傳統料理油封鴨(Confit de Canard),油封鴨是用低溫油把鴨肉泡熟,最後再將外皮煎酥而成的料理,配上這家店令人出乎意料好吃的烤馬鈴薯,不過十來歐元就享受到了很精緻的法國風味。而Emilie點的蜂蜜煎鴨胸,把理應是無油乾柴的鴨胸處理的多汁美味,配上烤番茄、馬鈴薯,又是出乎意料優秀的一道。

甜點是栗子聖代,鮮奶油、冰淇淋、栗子泥、下方的咖啡裡混入了些許酒味,鴨鴨餐廳我喜歡你~

Emilie的哥哥帶了我們去一家很文青風味(很像會出現在誠品附設的店家)的店,燻雞肉放在麵包上然後撒上起司稍微焗烤,裡面的法式芥末醬讓整個風味相當活潑;然後還有法式鹹派(Quiche),火腿、蛋跟酥脆的派皮的調和又不互相搶味。

這家店很好吃沒錯,但是出現在前田敦子的新寫真不器用的背景裡面就完全出乎我意料了 XD(上半部背景的那家Le Pain Quotidien)

然後透過EuroStar穿過多佛海峽下的海底隧道後,我們到了倫敦。英國人災難的美食品味時有所聞,但或許不親身嘗試倒也不能妄下論斷。第一天到了倫敦其實就已經接近傍晚,我們打算去看音樂劇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那天剛好是除夕夜,而劇場也就在倫敦的中國城附近,走一走在附近覓食,想到Falcone曾經說過倫敦有很多不錯的港式餐廳,就在那裡的一家店坐下來吃了個三寶飯。

第二天,早上肚子餓或許加上沒睡飽,身體不太舒服。在附近的一家早餐店買了三明治,結果卻出乎我們意料--的爛,當老闆在做著三明治的時候,我呆呆的看著他把長約10公分的麵包切開抹上奶油,然後把一團東西(我想那是香腸跟培根)丟進微波爐裡,老闆抬頭看著他的晨間電視,叮的一聲他好像很燙的樣子把東西拿出來夾進麵包,然後包起來就結束了,3.2磅(160台幣)。比起巴黎隨便就快20公分夾上火腿生菜起司有時候還有蛋的三明治貴上約20%,重點是宇宙難吃,在巴黎吃了一狗票火腿的我們壓根想不到原來跨過多佛海峽豬肉的腥味就會飄出來了,在火車上超級崩潰的我們,心裡想著「為什麼只是麵包夾肉英國人都可以搞成這樣」,但肚子又很餓,只好把肉跟起司都拿掉,把沾著豬腥味的麵包吃掉結束我們那天的早餐......。


在英國有家連鎖的三明治店Pret A Manger,第一次吃的時候我買的是基本款蛋沙拉三明治,Emilie喊著「麵包夾燻鮭魚是能難吃到哪裡去」買了燻鮭魚三明治。毫不意外的,我們又一次的被不懂的駕馭黃芥末與檸檬汁的英國人給打爆了......。喔然後麵包宇宙難吃的,天知道為什麼,而我們在巴斯買到號稱是南英國最好吃的麵包,但其實也就是台灣隨便路邊麵包店的麵包而已 XD

在倫敦我們的救贖是一狗票的外國料理,狗屁三明治的那天中午我們吃了印度咖哩,不知道為什麼Emilie一邊吃一邊喊台灣的印度料理店去死吧 XD 算一算一份十來磅的印度料理說不定比起台灣還要便宜一點,果然是有6%人口是印度人的國家。

Jamie Oliver開的義大利餐廳則是另一間不錯的選擇,雖然一份麵點就十來磅,配上生火腿的前菜跟兩個甜點,在倫敦能四十幾磅吃個飽而且很愉快似乎已經是超值的選擇。一邊想著反正去了其他地方又沒得吃到正常的食物,我們也就在那裏想點啥就點啥了。基本款波隆那肉醬麵,以及檸檬奶油水管麵,吃的到稍微帶芯的手做義大利麵風味,在倫敦這美食地獄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英國食物的驕傲應該就是炸魚薯條(Fish and chips)了吧,我們挑了他們名店中的名店,店員看到我把相機拿出來就馬上湊過來比YA XD,一份10磅(500塊,外帶,在店裡吃再加兩磅),我們另外買了一罐兩公升的可樂,就坐在一個雕像下面吃了起來,而那雕像位在五條路的交會點,其實是個圓環。炸魚本身也不是說難吃,啊就只是炸魚跟炸薯條到底是有什麼好驕傲的......。當Emilie在德國買了一份炸魚薯條邊走邊吃之後,那聲「英國人去死吧!」,應該就是指英國人把普通的炸魚跟炸薯條也弄得不怎麼樣居然還沾沾自喜的意思吧。

英國的超市有個很有趣的現象(除了超市都是印度人開的這件事之外): 在台灣或法國,賣生鮮蔬菜魚肉的櫃位大概會佔上店面的一半,另外一半是那些包裝好的零食、飲料、調味料或包裝水的區域;但是在英國,賣生鮮材料跟包裝食品的櫃位大概佔了一半,另外一半都是微波、冷凍或是打開丟進烤箱就能夠吃的食品。據說英國人都是吃這些東西然後電視打開配煮菜節目的,在超市晃了一下或許就會覺得挺有可能。


在外面隨便一餐可能就會燒掉二十磅以上(大概一人一盤麵而已吧),為惹荷包,我們住的Hostel附近有兩家超市(當然也都是阿三哥阿三姊經營的),也有附設的廚房,也就盡量都在那裡煮飯了。我們的分工都是我弄主菜,Emilie弄沙拉,在那裏會大費周章準備晚餐的,除了我們之外就是一組拉丁系的家庭,他們有兩個媽媽弄出超大量的肉類料理,因為不小心煮太多了,還問旁邊吃微波食品的阿伯要不要來塊豬排 XD 果然有媽的孩子像個寶啊~

4.02.2012

微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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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跟Jerry老師吃飯的時候聊到的事情: 他認為在FB開始風行的年代度過他們青少年期的人,跟前FB時期的人有決定性的差別;他認為他們似乎更能夠接受一連串比較隨機跳躍的人際關係交流,或許是朋友的朋友的人也能有個中介點聊了起來,而透過那些照片近況似乎他們也就建構對於一個人的基本印象,acquaintance這個概念變的能夠普及在更多人身上。

我想到的則是另一件事: 在過去,書面語跟口語是有所不同的,而在白話文運動之後,雖然說是把口語給帶到了書面之上,然而其中似乎還有些差別。我們一般口語之間不一定具有結構與連結,但是行文的時候這都是必要的。就算是在網路上,要組織起一篇能讓人順利閱讀吸收的文章,還是得要不脫在書面上的規則。但是在微網誌開始興起之後(在台灣、我想BBS的推文系統可能是濫觴),這樣的限制就改變了。

微網誌被限制在一定的字數,通常算起來連文章的半段都不一定能夠容納;FB的近況更新雖然好像能夠打上更多的字數,然而"繼續"或"閱讀更多"之類的標籤出現在一篇長文的中間時,在那之前就把想說的話給結束似乎是一個省事的策略。然後,我們為了表達意見把字數縮限在系統的規定之下,文章的結構跟語句間的連結也就難以成事,最後的結果成了終極的"我手key我口"。電腦上的活字就這樣倏然變短,與其說變得精鍊不如說變得省略。

加上微網誌常有的交流特性,你一句我一句讓所謂字面表達更像是聊天,似乎人們的腦袋裡也開始改變。既然電腦上打的東西也就是我嘴巴講講的東西,那麼那些傳統上的文章結構似乎也不再重要,起承轉合這種需要反覆論述引言佐證的思考方式已經無法適用於這個簡化的世界,人們能想的事情從一篇文章的長度,來到了三句兩句的短小。結果是要現在的人們去寫出一篇傳統上有著骨幹枝葉的文章都緣木求魚,就算認真拼湊出來的成果,那也只是宛如錄音所擷取下來的逐字稿那般不經雕琢與整理。

這樣大概就是很多中老年文青所談的"速食"吧? 其實我也不知道那算是好是壞,心情的抒發通常是快速也簡短的,那正好符合微網誌時代所要求的篇幅長度,表達心情其實是整個網路世界的主體了;而沉澱後才能得到的省思往往寫下是曠日廢時,而要閱讀其實也得靜下心來花些時間,在這個心情來了就PO,不爽就罵個幾句,別人有再罵我也跟著罵,在憤怒什麼有時候好像也沒有想得多麼清楚。有了新的就再PO,反正這是講啥都有一堆人等著按讚的世界,然後又是跟風的輪迴。在未來,所謂文章,不知道會不會成為少數人才有辦法完成的一種表達型態。